因部门在会上说了不负责任的话,引起争执,后来约谈后,其在部门办公室内当众辱骂,诽谤本人,现在部门对本人作出单面处罚,对方没有受到任何处理。本人现在已被停止工作一个月了,工作邮箱等也被封停。部门主管找本人谈话的立场是要求本人主动转其它部门或自己离职。本人可否作以下诉求:1、针对恶语中伤,诽谤,其对本人名誉、人格的伤害,要求其公开赔礼道歉并作出经济赔偿。2、针对长期的被停工,可否以事实上的劳动合同违约,要求公司解约并作赔偿。谢谢
2025-07-30 09:29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可以提出以下诉求。 对于恶意诽谤和侮辱行为,可以要求对方公开道歉,并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关于您的劳动关系,如果公司确实违反了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导致您无法正常工作,您有权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并获得相应的经济补偿金。 请注意,具体的法律适用可能会因为地域差异而有所不同,因此建议您联系当地的法律专业人士进行详细咨询。同时,为了避免进一步的争议和纠纷,建议双方协商解决,并尽量通过和平的方式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