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工厂工作十年,未签劳动合同,未交社保,一个月工资大概六七千,给的现金。
回答数:417
您好,在您提到的情况中,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和缴纳社会保险是违反劳动法规定的。如果您已经离职,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补缴期间的社保,并且按照法定标准支付经济补偿金。同时,您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要求单位补发工资差额部分。建议及时与单位沟通协商处理,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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