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三个人在原来公司上班,最长的上班15年,最短的也有3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但是公司买了保险,加班没给加班费,每周只休息一天,现在劳动单位要辞退我们。
2024-07-09 23:14根据您提供的情况,虽然您和公司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您们之间存在事实劳动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劳动者开始工作之日起一个月内,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您们在公司工作多年,公司为你们购买了保险,这可以作为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即使没有书面合同,您们仍然享有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包括但不限于工资、保险、休息日等。 关于加班费问题,根据《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规定支付加班费。如果公司未支付加班费,您可以要求公司补发。 至于辞退问题,根据《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有合法理由,并且应当提前通知劳动者或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如果公司无正当理由辞退您们,可能构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您们可以要求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 建议您们首先与公司进行协商,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收集好相关证据,如工资条、银行转账记录、保险缴纳记录等,以备不时之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