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苏州园区工作了7年,因生腰椎间盘突出,暂时不能上班,请了10天的假,公司规定15天,年假还没请完,公司就不批了,不来就算旷工,叫我自动离职,我该怎么办?公司有权利开我吗?
2024-07-10 00:32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员工因病需要休息时,有权享受医疗期。医疗期的长短根据员工的工作年限和病情来确定,通常为3个月至24个月不等。在医疗期内,公司不能解除劳动合同。 你因腰椎间盘突出请了10天假,如果病情需要,你有权继续请病假。公司规定15天假期,但如果你的实际医疗期需要超过这个时间,公司应当根据法律规定提供足够的医疗期。如果公司在你医疗期内以旷工为由要求你离职,这是不合法的。 你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 向公司提供医疗证明,证明你的病情需要休息。 2. 如果公司不批准你的病假,你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寻求法律帮助。 3. 如果公司坚持解除劳动合同,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 请注意保留所有与公司沟通的证据,包括请假申请、医疗证明、公司的通知等,以备不时之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