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工厂,打工,合同是3年,15年11月单方面更改合同,计时工作,底薪3500,改成计件,底薪2000, 后来又降到0,
2024-08-02 02:53您好!关于您的情况,建议您尽快与雇主沟通并协商解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的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如果您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了侵害,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同时,为了避免类似纠纷的发生,建议双方在签订合同时明确约定薪资待遇和支付方式等条款,并妥善保管好相关证据,以便日后维权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