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名字改了,很多员工签了新公司合同,我们一小部份人没签,公司不给说法,请问我们可否解除劳动合同,要求经济补偿,谢谢,
2025-02-20 16:21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劳动者有权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一定期限内选择是否接受新的工作机会。因此,您有权决定是否接受新公司的合同。 如果您认为自己没有受到公平的待遇,可以考虑向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投诉,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同时,如果您的权益受到侵害,您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或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调解或仲裁。 请注意,以上建议仅供参考,具体操作应根据实际情况和法律规定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