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家房地产工作,作为销售代表,在车道上或在路边发单页。16年12月6号正式入职,一直工作到17年1月4号,也就是今天。但因为我在路边垃圾桶随手扔掉数十张单页,被工作单位发现,强制开除,并扣除一切工资、奖金、佣金。我想问一下,我工作将近一个月,是不是连工资都拿不到??
2024-07-28 12:02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在16年12月6日开始在某公司担任销售代表,直到17年1月4日被解雇。虽然没有直接提到是否扣除了您的工资或其他报酬,但从您描述的情况来看,这似乎是公司的决定。 通常情况下,员工在试用期内(例如在某些情况下为3个月)可能会有一些不稳定的待遇,如工资可能低于标准薪酬水平,或者在某些情况下,如果表现不佳,可能会被解雇而没有任何补偿。 然而,由于您是在工作中违反了公司的规定,即在公共区域随意丢弃单页广告材料,这种行为可能导致您被视为不适合继续在该职位工作。在这种情况下,公司有权解除与您的雇佣关系并进行相应的处理。 请注意,如果您对解雇的决定有疑问,建议您联系人力资源部门或寻求法律顾问的帮助以了解更多信息和可能的救济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