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沈阳人,现在天津市南开区,被公司调到天津这边的公司来上班,以前是在沈阳那边上班的,现在这天津这边上了1年零4个月,一直没有签署劳动合同,也没有交社保,现在我想委托律师帮我申请劳动仲裁,单位的营业执照,注册地址,公章以及公司的银行账户我都有。
2024-06-27 06:05根据您提供的情况,您在天津市南开区的公司工作了1年零4个月,但公司没有与您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也没有为您缴纳社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支付劳动者双倍工资。此外,用人单位还应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 您可以委托律师帮助您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支付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期间的双倍工资以及补缴社保。在申请劳动仲裁时,您需要提供与公司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如工资支付记录、工作证、同事证言等,以及您所掌握的公司营业执照、注册地址、公章和银行账户等信息,这些信息有助于证明公司的主体资格。 在劳动仲裁过程中,您应积极与律师沟通,配合律师收集证据,争取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您也可以考虑与公司协商解决,如果能达成和解协议,可以节省时间和精力。 请注意,劳动仲裁有时效限制,一般为一年,从您知道或应当知道权益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因此,建议您尽快采取行动,以免超过时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