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老公和另外两个女士一起合作办了一个婴幼儿游泳馆。期间我们夫妻按揭车辆,需要提供夫妻双方的收入能力证明,并拿出了由我老公是法人代表的营业执照,出示的银行流水是我们自己平时的银行卡,并没有采用游泳馆的流水账,现在另外两个合伙人强行要退股,并以9万的价格给我们,请问我们可以拒绝吗?然后我们的营业执照算是抵押贷款吗?
2024-07-21 01:21关于您提出的问题,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您可以拒绝他们的要求并保留您的合法权益。 首先,作为夫妻一方,如果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投资经营企业或从事其他经营活动,并且该活动与夫妻共同生活密切相关,那么该企业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无论是否为个人独资企业或合伙企业。因此,在这种情况下,任何一方都不应擅自处分共同财产。 其次,关于您提到的“按揭车辆”,这可能是指通过银行贷款购买的汽车,如果这部分贷款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发生的,也应当视为共同债务,因此如果按照法律规定分割共同财产时,这部分车辆的所有权应该归于夫妻共同所有。 再次,关于您的疑问,即“我的营业执照算不算抵押贷款”这个问题,一般来说,只要不是用于非法目的,且符合法律规定,那么该营业执照本身并不构成抵押物,除非有其他法律规定的情况存在。不过,具体情况还需要根据当地的法律法规进行判断。 最后,建议您及时咨询专业的律师或者法律顾问,以便获得更准确、具体的法律意见和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