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老公在同一厂工作,老公于18年七月18日把右胳膊尺骨碰了,开放性侥骨,骨折,住院花了4万4千元,老板拿来三万,现在以出院十三天,原本老板说出院先把剩下的手术费一万多给我报了,然后在谈二次手术费,误工费,今天我找他了,他说上头没钱,这个厂子属于分厂,现在的找总厂要钱,但是我是分厂老板找我干活的,没有合同,没手续,分厂老板说了,起诉也起诉不到他,他让我给总厂老板打电话,我应该打不,在有我起诉,应该起诉谁
2025-10-22 21:22首先,您和您的丈夫需要确定是否已经与工厂签订了劳动合同。如果没有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那么可能存在一些法律风险。 关于赔偿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二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如果你们之间的劳动合同到期后,用人单位仍然拒绝续签,或者你们之间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则可能存在法律争议。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考虑通过仲裁或诉讼来解决。 对于医疗费用,您可以要求雇主承担相应的责任。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为员工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措施,包括提供安全的工作环境和必要的防护用品等。如果您认为自己遭受了工伤,且受伤部位符合国家规定的工伤认定标准,可以申请工伤认定,并有权获得工伤保险待遇。 至于起诉的问题,建议先尝试协商解决问题。如果协商不成,可以选择提起民事诉讼。在进行任何诉讼前,请确保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以及相关的法律规定,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同时,考虑到您所处的情况较为特殊,建议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便更有效地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