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的情况是这样的,我在一家保安公司上班 做了20天的样子?现在我觉得我不适合做这个工作 我想要拿走我的工资 我想要辞职 公司说要提前一个月辞职 但是开始签合同的时候我的那份没有或者说没有给我 我的身份证还压在公司 这种情况我能立马拿到工资吗或者像公司提出赔偿
14天前你好!首先,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其未领取的工资。其次,如果你认为自己不适合继续从事这份工作,你可以选择立即辞职并要求获得相应的补偿或赔偿。然而,在这种情况下,你可能需要向公司提供一些证据来证明你的离职原因,并且你需要确保你在离开之前已经完成了所有必要的手续和通知。 此外,如果公司的做法违反了法律规定,例如拒绝给你提供劳动合同或其他文件,那么你有权要求他们进行改正或赔偿。在这种情况下,你可以考虑聘请一名专业的律师帮助你处理这个问题。 最后,我建议你在与公司协商之前,先仔细阅读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合同条款,以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保护。同时,也要注意收集相关证据,以便在未来解决问题时能够更好地支持你的主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