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厂因城市旧改更新即将关闭搬迁,厂里决定遣散所有员工。而我们部分员工与厂里签订的是无固定期限合同,请问按规定我们是否应该得到双倍经济补偿?
2025-03-20 10:05在处理这类情况时,应遵守劳动法的相关规定。根据《劳动民法典》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对于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如果劳动者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用人单位未提前30日书面通知解除劳动合同,则应当向劳动者支付两倍的经济补偿金。 然而,在您的情况下,您提到的“部分员工”是指哪些人呢?如果您指的是一些已经工作了不满十年的员工,那么他们可能不符合享受双倍经济补偿金的条件。此外,您还提到了“无固定期限合同”,这通常意味着合同中没有明确规定的终止日期或解约条款。在这种情况下,虽然可以按照上述法律规定计算经济补偿,但具体的补偿金额可能会因为具体情况进行调整。 因此,为了准确确定您的权益,建议直接联系当地的劳动仲裁机构或者律师进行详细的咨询和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