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号发工资,我30号入职。做到20号,签14号的工时,但他没发工资。我问中介,自离扣多少?他说扣500。等我自离了,他又说自离没钱。
14天前首先,请注意在提问中提到的问题可能涉及劳动法中的相关条款和法律规定,因此需要谨慎处理以避免引发争议或纠纷。以下是一般情况下可能适用的规定。 如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第37条的规定,“劳动者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下,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即赔偿)。根据该规定,若劳动者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合同,则应获得一个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金;若未提前通知,可以按实际工作日计算补偿金额。 对于您所描述的情况,如果您确实没有提前30天通知公司解约,那么根据上述规定,您的离职可能会导致公司扣除一定比例的工资。这通常会是剩余的工作时间的工资,具体的比例取决于公司的实际情况和法律规定。 至于您提及的“扣500”这个数字,这可能是公司在与您沟通时的口头约定,但请注意,任何关于工资扣除的具体数额必须符合当地法律法规的规定。如果雇主违反法律规定进行扣款,您可以向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举报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最后,建议您保留所有与离职相关的证据,包括但不限于工资单、工作记录、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书等,并及时寻求法律帮助,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