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租给乙方一套房子,合同上租期三年。当时只交了一年的房租,现一年到期了,到期前一个月我催他要续房租,他口头说不租了。但现在已经过了一年期,他把他的东西都搬走了,叫他过来交房。他电话不接,微信不回,还把我的电视剧也带走了,我也曾寄双挂号信给他,他拒收了。现在房子的钥匙也是他阻用期间换的锁。我现在找不到他人(他是泰州的)又进不了房子。该怎么办?
2025-03-22 17:55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可能面临以下几个问题。 房屋租赁合同未及时续签。如果您与房东签订了为期三年的租赁合同,并且在合同到期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希望继续租赁房屋,那么您的权利应该得到保护。 未能及时沟通。如果房东拒绝续租并搬走物品,您可以考虑通过法院或调解机构寻求解决方案。此外,您可以尝试联系房东的家庭成员或其他相关人员,看看他们是否可以提供帮助。 密码更换和无法进入房间。如果房东已经将钥匙更换为新锁,请确保使用新的钥匙才能进入房间。如果您仍然无法进入房间,请尽快向房东提出要求,以便解决这个问题。 物品丢失。房东没有履行义务,您有权要求赔偿损失。如果您能证明房东的行为导致了财产损失,例如损坏或丢失,您可以向法院申请索赔。 综上所述,建议您首先采取措施解决问题,包括但不限于与房东进行沟通和协商。如果这些努力都无法解决问题,您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