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胶州)我在一个公司工作12年,在山东青岛,现在要把我调到安徽滁州去,我现在一个月4千多,调过去只给我一千多,我不同意,现在想去申请劳动仲裁,第一年的时候也没有和我签合同,后来才签的,保险也少上好几年,我想请律师帮我打官司。
2024-06-23 17:33根据您提供的情况,您可能有权通过劳动仲裁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首先,如果您在公司工作的第一年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公司可能需要支付您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期间的双倍工资。其次,如果公司未按规定为您缴纳社会保险,您可以要求公司补缴。 关于调动工作地点和降低工资的问题,如果公司未与您协商一致,单方面降低工资或调动工作地点,这可能违反了您的劳动权益。您可以要求公司按照原合同约定支付工资,并保留原有的工作地点。 在申请劳动仲裁之前,建议您收集和整理相关证据,如工资单、银行流水、劳动合同、工作调动通知等,这些证据对于仲裁或诉讼都非常重要。同时,您可以考虑咨询专业律师,获得更具体的法律意见和帮助,以便更有效地维护自己的权益。 请注意,劳动仲裁有时效性,通常为一年,从您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因此,建议您尽快采取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