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因为我上班的店里要求我们提前一个月打辞职报告,我是这个月13上交的辞职信,也就是下个月13离开,最近几天店里说已经找到人了,让我们近几天就可以离职了,可是时间还没到就要让我们走,我要求做到这个月月底再走,这样可以拿到满勤奖200块钱,可是店里就要现在离开,不让干到月底,那我这个满勤奖是应该得到,还是不该得到! 因为提前一个月已经足够时间让店里找人了,不然为什么要提前一个月呢,可是现在时间还没到,就要赶我们走了!这是不是很不合理?
2024-07-23 21:04关于您在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以下是一些建议和考虑。 首先,根据法律规定,劳动者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支付违约金。因此,如果您的辞职符合法律规定,并且没有违反公司的规定,则您有权获得满勤奖。 其次,尽管公司可能认为您已经提供了足够的通知期,但这种做法可能会对员工的积极性产生负面影响。提前终止合同或不提供合理的通知期限可能导致员工对工作不满意,甚至导致流失人才。 最后,即使您已经提供了足够的通知期,也建议与雇主沟通以了解他们是否接受您的请求。如果您坚持要求到本月底离职,您可以尝试与雇主协商,看看是否有其他解决方案,例如延长工作时间或调整工作安排来满足您的需求。 总之,在处理此类争议时,重要的是要尊重双方的权利和利益,并尽可能地寻求公正的结果。希望这些建议能帮助您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