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去年2015年八月份通过公招考乡镇府,签订合同约定服务期3年,违约按一年一万元共计3万元缴纳违约金。但我还在试用期,我提出辞职,未交违约金,后被旷工辞退处理,这样将直接影响我报考其他事业单位。我该怎么办。
2024-07-23 20:19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可以考虑以下几种可能的解决方式。 协商解决。与所在单位进行沟通,尝试达成和解。如果双方都能接受合理的解决方案,可以考虑在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寻求双方都可以接受的协议。 申请劳动仲裁。如果您认为自己已经按照合同规定履行了义务,而对方存在违约行为,可以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在此过程中,可能会有第三方介入帮助协调解决。 提起诉讼。如果上述方法都无法解决问题,或者对方拒绝调解和赔偿,您也可以选择通过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在起诉时,需要明确指出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第48条的规定来主张赔偿,即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一个月工资)以及赔偿金(不超过经济补偿金数额二倍)。同时,还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据支持您的主张。 无论采取哪种途径,建议事先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以获得更具体的指导和建议。在任何情况下,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是非常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