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效益不好,要辞退员工。我做了6.5年了。最多能拿多少赔偿?谢谢解答
2024-07-23 20:05关于您提出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第四十六条的规定,如果公司因经营不善而决定裁员,并且在经济补偿金方面无法与劳动者达成一致,则应当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具体到您的情况,如果工作年限为5年,那么可能获得的经济补偿金额为。5年的平均月工资乘以6个月(5/12*6)。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计算方式可能会因为地区和行业标准的不同而有所差异,请务必详细询问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劳动监察大队进行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