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单位签订六年服务期 服务期内不许调动是否合理?
回答数:416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第十九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因此,服务期内不允许调动是合理的。如果该单位违反了上述规定,您可以通过协商或者申请劳动仲裁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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