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亲在工厂做工,手受伤了,医药费4万是老板付的

7天前
1个律师回复
咨询我

您的情况属于工伤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您父亲因工作原因受到伤害,并且医药费用由雇主支付,这符合工伤保险待遇的要求。您可以向当地的劳动保障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并按照相关规定享受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如果您对处理结果不满意,可以向上级劳动保障部门或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同时,建议您保留好与雇主沟通的相关证据,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

2025-07-15 06:54:04

快速咨询,获得更具针对性回答!

立即发布咨询

当前律师在线 22847今日律师解答 52749

相关推荐
我昨天提交了辞职信,公司今天让我签保密协议,要求我一年内不得到别的公司工作。不签可以吗?请专家帮个忙。谢了! 1回答
我父亲在工厂做工,手受伤了,医药费4万是老板付的 1回答
您好,我岳父一个月50多岁是个外出到东营务工的农民工,在工地出了事故,现孤身一人在医院,和工地协商赔偿不一致,现想寻找一位律师帮忙全程维权,四根肋骨骨折,4月19号,医院2个月,还要修养2个月, 1回答
当事人岳父,1950年出生,1999年至现在一直在南航扫地,单位未交纳社保,现单位要其5月1日离职,仅补贴几千元。现请求律师代理案件,要求单位给经济赔偿,可以支付5000元左右律师费,请律师尽快联系 1回答
你好,律师大哥。我是一名建筑公司的员工,前两天公司跟我们签了三年的合同,结果没接下活现在有准备辞职我,我现在在这公司干了快八年了,说经济补偿是一年补一个月的公司,在为我办了失业保险金,把我的证也给我,你说这准辞职算不算无故辞职员工,是不是给我不发二倍得工资了 1回答
变更劳动合同协议只有劳动者一方签字和日期,单位只盖了章没有签时间日期,变更协议是否不生效?原劳动合同有岗位名称,单位可以把岗位合并吗 1回答
你好,我来自农村。4月17日我公公(81岁身体健康)在去自家责任田时正好被一块广告牌砸中摔倒至大腿骨头断裂。 广告牌是政府装的,但被人为拆下来放至桥拦杆上。 事发当天政府安排两人及我亲戚一块将伤者送医院。当时承诺医院欠费第一时间通知他们,并让我告诉院方是自己摔倒了,不是被广告牌砸倒的否则合作医疗不能报销(这一块我们都不懂)如今病历本已成为事实。政府就不管不顾了。 多次找他们沟通他们都回应:没有目击者证明广告牌当时压在伤者身上,责任在自己,他们只是出于人道主义帮忙的。 医生说大概医药费需四万块左右,除去他们开始付两千其他是我自己付的。 请问这个情况他们是真的没有责任吗? 1回答
劳动人事 1回答
我想咨询一下,我公公在工地上被塔吊碰摔跤了,去拍片压缩性骨折,虽然不是很严重,有结石,老板就拿结石做借口,请问律师,这个如果要老板赔偿多少才适合 1回答
我不做工伤鉴定可以直接到法院起诉吗? 1回答
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