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辞职时厂方不让走,或者走了又要扣钱,有打卡记录。
2024-07-04 04:47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即使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只要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依然受到法律保护。如果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要求支付双倍工资。 如果厂方在劳动者提出辞职时不允许离职或离职时扣钱,这可能违反了法律规定。劳动者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存在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劳动者还可以要求经济补偿。 对于打卡记录,它可以作为证明劳动关系和工作时间的证据。如果劳动者因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遭受损失,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经济补偿等。在仲裁或诉讼过程中,劳动者应提供包括打卡记录在内的相关证据,以支持自己的主张。 建议劳动者在遇到此类问题时,首先尝试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如果协商无效,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