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2018年5月8日到该公司旗下的饭馆工作。于2018年7月18日打了辞职,一个月后要走,结果老板说他饭馆转让,让我再干几天,最后干到饭馆第二方接受了,还不让我走,要工资就说让老板吧人找到再走,现在人找到了,拖欠的两个多月工资10500元不给,现在该怎么办
16天前首先,建议您与公司协商解决工资问题,如果无法达成一致,您可以考虑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其次,如果您认为公司的行为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比如拖欠工资等,可以收集证据(如转账记录、聊天记录、考勤表等),并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举报或申请劳动仲裁。 再次,如果您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还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寻求帮助,包括但不限于提起民事诉讼、申请行政复议、请求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调解等。 最后,为了维护自己的权益,请务必保留好所有的证据和往来文件,并及时采取行动。同时,也可以考虑聘请专业的律师进行指导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