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现在在一家国企打工,在食堂属于中午给他们员工送工作餐。工资是每月1600元。还需要自己开发票去单位报账才能收到工资。从12年开始到现在。之前签合同一年包括送工作餐还有食堂的所有采购,还要求我们买了一辆新面包车。在运行了不到半年时 间就收回采购权。到现在为止没有再续签合同,没有给我上保险。每天配送工作餐的路程将近一个小时五个网点。从去年油价一路飙升,现在车油耗高。我想咨询一下能不能加工资可不可以入保险?我怎样才可以给自己维权?
16天前您好,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的权益确实可能存在争议和不平等对待的情况。首先,关于是否可以加工资的问题,这通常需要依据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来确定。如果您的劳动合同中明确规定了加班费或绩效奖金的计算方式,并且这些规定得到遵守,那么您可以按照合同中的约定要求加工资。 其次,关于是否有权利享受社会保险的问题,中国法律规定国有企业职工享有国家规定的社会保险待遇。如果您在工作中遭受工伤或其他意外伤害,应当依法获得相应的赔偿和补偿。因此,建议您先与单位进行沟通,了解其当前的用工条件和福利政策,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最后,关于车辆使用情况,您有权要求单位提供合理的使用费用报销。同时,对于超出合理范围的费用支出,您也可以通过协商或者向有关部门投诉的方式予以解决。 总之,为了维护自身权益,请务必保留好相关证据材料,如劳动合同、工卡、发票等,以便于后续维权。希望以上信息对您有所帮助。如有其他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联系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