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驾车把一辆凯迪拉克尾部侧面撞了,然后驾车离去,在交警大队处理,赔偿对方23000元,在交警大队学习7天,罚款1900,被扣12分,参加满分学习,本来事情已经结束了,但是现在对方打电话要在给赔偿4700元,他说车还没修好,对方车被撞的并不严重,我驾驶的是面包车,只是保险杠被撞断了,请问我还需要在给对方继续赔偿吗?
2024-10-23 07:34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应当按照相应的法律规定进行赔偿。如果您是驾驶员,并且没有故意违反交通规则导致事故,那么您可能不需要承担全部责任。 然而,如果您的车辆对对方车辆造成了严重的损坏,比如导致车身变形、轮胎破裂等,或者存在其他可能导致对方财产损失的情况,则您可能需要承担部分或全部赔偿责任。 此外,您提到对方车辆并没有受到严重损伤,但对方仍然要求赔偿,这可能是出于各种原因,如担心自己的保险公司不会全额理赔或者想要通过诉讼方式获得赔偿。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考虑与对方协商解决,或者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同时,遵守交通法规和谨慎驾驶也是保障自己和其他道路使用者安全的重要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