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一家连锁店的店员,开始是在深圳应聘,资薪是深圳资薪,八小时,后面因为公司中山店缺人,协商好的情况下来到中山店,因为是新开张没多久的店生意不好 后面一个人上了一个多月十一个小时的班,现在又因为业绩不好从深圳薪资降到中山标准,即是4500底薪乘以个人完成率,现在临近月中算了个人薪资才几百块,贵公司不给予相应的基础工资 ,进来贵公司没有签署任何合同和劳动协议完全是公司在变动,我要怎么做才能维权拿到自己的工资?
16天前您可能面临的情况包括劳动合同未签订、工作时间超出法定上限(一般为8小时/天)、工作条件不符合法律规定等。建议您采取以下步骤。 收集证据。保留与公司之间的所有书面或口头沟通记录,如电子邮件、短信、聊天记录等。 保存工作记录。如果您的工作记录被公司销毁或者遗失,请尝试在公司内部文件管理中查找相关记录。 向人力资源部门投诉。如果您有员工手册或公司政策可引用的话,可以将这些作为投诉的理由之一。 寻求外部帮助。考虑聘请一位职业律师协助处理此事,他们可能会提供更专业的法律建议。 请记住,在维护自身权益时保持冷静和理性是非常重要的。希望这些建议能帮到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