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赔偿安全事故损失后,以谅解书威胁员工赔偿,合法?
20天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规定。“违反国家规定,运输毒品,情节严重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该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对于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对于从事一般职务犯罪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对被教唆、胁迫参加犯罪的,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教唆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 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如果公司的行为构成非法运输、贩卖毒品罪,那么该公司作为组织者和领导者,应承担刑事责任;员工作为参与者,可能构成非法运输、贩卖毒品罪中的从犯。 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即使公司以“谅解书”等非正式方式要求员工赔偿事故损失,这并不改变其作为组织者和领导者应承担的刑事责任。至于员工是否需要赔偿,则取决于他们参与犯罪的具体情况,以及公司在处理员工时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