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前某社区招聘,我前去应聘,后来社区上层机关街道办事处联系了派遣公司,,与我签订了合同。工作一年多来认真负责、勤勤恳恳,从未违反任何规章制度,合同期尚未到期。现在,用工单位没有正当理由、很突然地把我退回派遣公司。想咨询您,1.作为派遣工,就这样无缘无故被社区领导退回,用工单位是否违约?如果违约,我能否得到补偿?2.派遣公司想将我派遣至很远的地方,我是否有权要求回原社区继续上班?3.目前在家休息期间,是否有工资?工资是否按照原工资计算?
2025-03-25 02:27首先,关于您的第一点疑问,作为派遣工,如果您认为自己受到了不公正的待遇或被不合理地解雇,您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在大多数情况下,雇主应当遵守劳动合同约定的期限,并支付相应的赔偿金。因此,您有权要求派遣公司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支付剩余的薪酬和福利。 其次,关于第二点疑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第46条的规定,如果派遣公司的行为是非法解除劳动合同,那么您有权要求对方支付经济补偿金。此外,根据该法第79条,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安排其回原单位继续工作或者重新签订劳动合同。 最后,关于第三点疑问,如果您在被派遣到其他地方时仍然享有原工作的所有权利和福利,包括工资和社保等。但是,如果您发现新的派遣工作条件不符合原先的工作条件,比如工作地点远、工作时间长等,您有权要求派遣公司恢复原工作条件。 请注意,以上建议仅供参考,具体法律适用可能因地区而异。如果您有具体的案例需要详细解答,请提供更多信息,以便我能给出更准确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