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5月29日开始上班,现在产假期间,公司因为发展调整要与我解除劳动合同,我该要那些补偿
2025-09-01 23:48《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国家对从事劳动强度大或者技术难度大的劳动者,实行特殊劳动保护。”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公司如果在你怀孕期间与其解除了劳动合同,那么应依法支付你相应的经济补偿金。 具体来说,如果你是在孕期、产期或哺乳期内被用人单位辞退的,可以要求单位按照《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的规定给予一定数额的经济补偿金。这个标准一般为一个月至十二个月的工资。 同时,如果你是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也可以要求单位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支付经济补偿金。 此外,如果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还可能面临双倍赔偿的风险。因此,建议你在了解具体情况后,及时与公司的法律顾问沟通协商,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