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想咨询一下,就是我们三个车发生了正常的交通事故追尾,我们是中间车,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前车停留了一会儿,没有下车,直接驶离了现场。并且自行去修了车,我们随后报警处理,现在过了几天了,到交警队处理,交警队裁定他们无责,我们全责,我就想知道,他当时明知有事故发生,却直接开车驶离现场,一点责任都没有吗?现在保险公司说,第一现场没有他们的车,不给他们赔,但交警让我们赔,我们反而成了冤大头
17天前在您描述的情况下,确实存在一些复杂的问题和争议点。首先,根据交通法的规定,如果车辆发生事故后没有及时停车或撤离现场,可能构成逃逸行为。这种情况下,即使事故的另一方(即您的车辆)没有立即报案,也可能被视为逃逸。 关于责任划分,通常情况下,如果没有证据表明前车有任何过错,例如刹车失灵、故意碰撞等,那么前车可能会被认定为无责。然而,如果前车知道或者应该知道其行为会导致事故的发生,并且仍然继续行驶,那么它可能会被认定为有责。 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您认为自己处于正确的车道上,没有违反任何交通规则,而且没有看到任何迹象表明前车有任何不当的行为,那么您可以向保险公司索赔。保险公司通常会基于事实和法律规定来评估赔偿金额。 对于保险公司的决定,建议您与保险公司沟通详细情况,了解理赔流程以及可能存在的限制条件。此外,如果您对警方的裁定持有异议,可以考虑寻求其他途径进行申诉,如向法院提起诉讼。 最后,请记得保留所有相关证据,包括但不限于照片、视频、录音等,以支持您的主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