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保山市隆阳区云南建投六公司廖官片区盖地下车库钢化玻璃顶跌伤。我是帮小老板,小老板又是从别人手里接来干,这个大一点的老板又是从云南建投六公司接的活。由于当时受伤沒有报警沒有拍照小老板直接把我送到医院治疗,就没有留下证据。只有医院住出院复印件,想请目击证人作证他们怕得罪老板不签字只说电话可以留给我。另外公司也没有和我签合同,我和小老板平时工资只是借用没有工资表也没有和他签合同或工作协议之类的凭证。现在的想找他收集凭证他也不提供。请问我该怎么维权是不是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或申请工伤,谢谢!
7天前在处理此类案件时,您首先需要确定是否符合工伤赔偿的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如果您的受伤是在履行劳动合同过程中发生的,并且符合工伤认定标准,您可以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申请工伤认定。 如果您认为自己符合工伤赔偿的条件,建议您尽快联系当地的社保局进行工伤认定。同时,您可以尝试与小老板协商解决赔偿事宜,如果无法达成一致,可以考虑通过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或者法院提起诉讼。 至于申请劳动仲裁的问题,通常情况下,劳动者在发生劳动争议后,应先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如未能解决,方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但需要注意的是,这并非必须的程序,具体情况可能因地区差异而有所不同。 最后,请记得保留好相关医疗费用发票、诊断证明等证据材料,以备后续维权所需。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