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女)到2018年3月就50周岁了。我在公司工作了11年(2006.5-现在),现在公司说我到了法定退休年龄了,不与我签劳动合同了。但是由于公司给缴纳的社保方式不合理(我自己以个体名义缴纳, 公司给报销),导致我50岁不能以职工名义退休,这就意味我55岁才能领养老金,我还得交5年养老保险。但是我却没有工作了,这种情况我是否可以向公司申请补偿?如果可以申请补偿,能申请多少?
2025-05-02 07:56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用人单位应当与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并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如果您在单位工作期间已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10年以上,且您本人自愿放弃继续工作的权利,则您可以享受养老保险待遇。 关于您的情况,由于您已经50岁,按照国家规定,男性员工需达到男职工法定退休年龄(即60岁)才能领取基本养老保险金。因此,即使您在单位工作年限符合要求,但由于您自己以个体身份缴纳社保,且公司报销比例过高,这可能会影响您的养老金待遇。建议您直接联系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相关部门进行详细咨询和协商,以了解具体政策和解决方案。同时,也可以考虑通过劳动仲裁等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