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上好律师!现在我遇到了一个困难,我在法律上可以说是一窍不通,望律师帮我分析一下,谢谢!我的情况是,在国外做工地的,去年已在这里做了半年,工资的话按包公结算的,是人民币3000块钱一片预制梁板结算的,在今年过来也谈了这个问题,这两天已完工,在准备回去,可老板不承认给我这么多钱,他的意思是按月给我结算,这样算的话我亏了70000元的样子!因为我们是口头协议,两个人讲的时候旁边也没有证人,现在他耍无赖不想给我这个钱!但是我有去年的他亲笔给我开的结算工资的依据!请问一下律师如果说我走法律程序的话有多大把握能赢?谢谢律师帮我解答!依据如下
15天前首先,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的工资按照包工头结算,并且已经完成了工作。如果您认为自己的劳动得到了合理报酬,那么您有权要求对方支付相应的报酬。 在处理此类争议时,您可以考虑以下步骤。 联系对方协商解决。尝试与对方进行沟通,表达您的观点和期望,看是否能够达成一致。 提交书面通知。如果双方无法达成一致,可以提交书面通知给对方,说明您的诉求和理由,以及您希望得到的结果。 申请调解。如果可能的话,您可以寻求第三方机构的帮助,如劳动仲裁委员会等,通过调解方式解决问题。 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以上方法都无法解决问题,您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支付应得的报酬。 请注意,具体的法律适用可能会因地区而异,请确保遵守当地的法律法规。同时,建议您保留所有相关的证据材料,以便在必要时使用。最后,祝您好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