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我单位分白班和夜班司机,白班八点半上班过了19时以后算加班每小时10元,夜班上12小时休息36小时,一个工友生病后夜班就开始上24小时休息24小时,没有加班费,合同没写工资的金额,签的是不定时合同,请问我可以要加班费吗?怎么能维权?谢谢
2025-03-03 02:40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同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十三条也规定。“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或者集体合同中与劳动者约定的加班费标准高于法定标准的,按约定执行;低于法定标准的,按照法定标准执行。” 因此,您有权要求公司支付加班费。您可以向公司提出书面申请,并附上相关证据证明您的加班情况。如果公司不承认加班事实或拒绝支付加班费,您可以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投诉,由劳动监察大队进行调查处理。 此外,由于合同未明确约定加班费,且公司未提供加班记录等证据,您可以考虑通过协商解决,或者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支持您的诉求。最后,建议您保留好所有的沟通记录、录音等相关证据,以备后续使用。希望这些建议能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