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在上海,我已经离职半年多了,可是原单位还在给我交社保,今天给我打电话说为什么我的社保情况不告诉他,请问一下我是否存在过错,公司是否存在过错?
15天前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时足额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如果您的单位没有为您缴纳社保,您有权要求其补缴未缴纳的费用,并且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投诉。 关于是否告知的问题,通常情况下,用人单位有义务在每月或者每季度末将本单位的社保缴费情况通知员工本人。如果单位未能及时通知您,可能违反了相关规定。 如果您认为自己存在过错,建议您与单位进行沟通,了解原因并寻求解决办法。同时,您可以考虑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例如申请劳动仲裁或提起诉讼。 请注意,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法律问题请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或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