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岳母今年73岁。1968年-1978年一直在大连市凌水镇庙岭大队公社工作,是社员,农户。1978年后因为生孩子,加上自身有病(类风湿),一直没有工作,1980年左右转为城市户口,一直没有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现在年老多病(类风湿,糖尿病,心脏病,胃病等)请问,这种情况能向庙岭大队申请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吗。
2025-06-02 13:56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的岳母可能符合申请农村养老保险的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农村居民可以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并享受相应的待遇。同时,根据相关规定,符合条件的农村居民可以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然而,具体是否能够申请到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需要依据当地的具体政策来判断。建议您联系当地的社保部门或村委会进行详细咨询,以确保您的权益得到保障。此外,由于年龄较大且身体状况不佳,建议您在申请过程中提供相关的医疗证明材料,以便更好地说明您的具体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