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期6个月内病假没有累积休到3个月 怎么计算
2025-06-02 13:57根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劳部发〔1994〕479号)第三条的规定,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医疗期内,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病假期间的工资待遇。 在你的情况中,如果你的医疗期为6个月,并且在这6个月内你的病假累计未达到3个月,那么你可以按照以下方式计算。 -如果你在第1个月至第3个月之间病假了,那么你应该按照你所在地区最低工资标准的一半来计算这部分时间的病假工资。 -第4个月至第6个月之间病假了,那么你应该按照你所在地区最低工资标准来计算这部分时间的病假工资。 请注意,具体的计算方法可能会因地区和行业而异,因此建议你联系当地的劳动保障部门或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以获得最准确的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