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博兴县湖滨镇万聚丰茂板业公司工人,6月15号交的辞职报告到现在还没有批,前天找到厂长他不批,也不让走,说是走可以没工资,今天请假主任不准,叫去找厂长,不准请假的情况下一天扣三天工资,这厂里是真不想待了,请问我现在该怎么办,以最快的时间结清工资有人
2024-12-09 18:20根据法律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出离职的,用人单位应当提前3日通知劳动者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并且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如果单位未按照规定履行告知义务或支付相应经济补偿金,则可能构成违约行为。 您可以尝试以下步骤。 向人力资源部门询问。首先,联系您的雇主的人力资源部门,了解您是否有权利要求提前离职并得到相应的赔偿。 寻求法律援助。考虑与律师进行沟通,了解您的权益和可能采取的行动。律师可能会帮助您起草离职申请文件,确保您有权获得合理的补偿。 提交书面请求。准备好一份明确说明您的离职意愿和理由的书面请求,包括但不限于您的工作时间和地点、预计离开日期等详细信息。 记录相关证据。保留所有与您提出的离职申请相关的电子邮件、短信、电话录音等书面证据,以便在必要时作为证明材料使用。 协商解决。如果可能的话,直接与雇主进行协商,看看是否能找到一个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有时候,通过谈判达成一致可能会比诉诸法律更加容易和迅速。 请注意,上述建议仅供参考,具体情况需要依据具体情况进行分析。如果您遇到任何困难或不清楚如何操作,请及时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