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幼师,签了一年合同,做了一个学期,不想做了,已经提前三个月口头说,再提前一个月辞职申请交上去了,但是园长就不放我们走,这种情况走的了吗,需要交违约金吗
2025-03-28 14:2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书面通知用人单位。您在合同中约定的离职时间符合法律规定的要求,因此您的行为是合法的。 关于是否需要支付违约金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第四十七条规定,若双方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则无需支付经济补偿;若双方已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且合同中有明确的约定,则需按照约定的标准计算赔偿金。 需要注意的是,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建议您与幼儿园进行协商解决,尽量避免因单方面提出离职而引发的纠纷和争议。如果您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可以寻求法律帮助,向劳动监察大队或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申诉。同时,也可以考虑通过调解方式解决问题,以减少不必要的法律诉讼和经济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