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给每个员工下营业指标违法吗。 今年2017年公司把上级发给员工的年终奖1w元扣留下来,并给每个员工下达3w元的营业指标,说完不成指标扣除1w2017年的年终奖,这样给每个员工下指标正常吗,我只是普通的维修人员,没有销售的能力。根本无法完成任务。
12天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根据上述规定,公司的行为明显违反了法律规定,侵犯了员工的合法权益。公司应该按照法律规定向员工支付加班费和双倍工资,而不是将奖金直接扣留或者要求员工完成额外的工作量来抵消奖金。 此外,公司不应该将员工的工作业绩作为年终奖发放的标准,而应该综合考虑员工的工作能力和绩效表现来进行评估。如果员工在工作中表现出色,可以考虑增加奖金或福利,而不是将奖金直接扣留或者要求员工完成额外的工作量来抵消奖金。 综上所述,公司的行为是不合法的,员工有权要求公司按照法律规定支付加班费和双倍工资,并且不应将奖金直接扣留或者要求员工完成额外的工作量来抵消奖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