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56岁。在服装厂工作。但是因岁数大了没签劳动合同。老板想宣布破产。耍赖不想给工资。怎么办?
12天前您好!根据我国《劳动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应当依法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以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如果您的情况属实,并且您已经超过了法定的试用期,那么您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大队或者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投诉,要求解决您的权益问题。 同时,如果您认为自己遭受了不公正待遇,也可以通过其他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向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情况,申请劳动仲裁等。 请注意,在处理此类问题时,一定要保留好所有的证据,包括工资单、考勤记录、工作证等相关材料,以便于证明您的权利和利益受到侵害的事实。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