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2007年7月11号进入一家模架厂上班,没有签合同,没有交社保!11月换了主管,工作上百般刁难,发三月工资发现少一千元工资,被降工资了,请问,我该怎么做,能争取到什么利益?
26天前您好,根据我国劳动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并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如果您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同时,建议您收集好相关证据材料,如工资条、考勤记录等,以便在维权过程中提供有力的证据。 此外,您也可以考虑寻求法律援助机构的帮助,他们能够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咨询服务和指导,帮助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最后,希望您能够积极维权,争取应得的利益。祝您早日解决问题,恢复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