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履行合同约定,把合同中的本方转交给总部,总部没有按约定通知上课时间、地点、与其签订的合同的分店目前也经没有员工,但未在工商局注销!
2025-04-18 11:01您好!根据您提供的信息,可能存在以下几种情况。 本方与总部之间的合同条款存在争议。如果总部认为合同中规定的上课时间和地点不符合实际情况,并且总部没有按照约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教学活动,这可能会导致合同违约。 分店当前的情况可能包括但不限于人员不足或者已经停止营业。如果您是分店的管理者或代表,建议尽快向总部报告这一情况,以便双方能够及时采取措施解决相关问题。 如果分店已经在工商局进行了注销登记,那么它不再被视为一个实体法人,因此无法再承担合同责任。但是,具体情况需要具体分析,因为某些情况下,即使分店已经被注销,其法定代表人或其他相关人员仍有可能对合同承担责任。 无论哪种情况,我都建议您尽快联系总部并寻求解决方案。您可以考虑通过协商解决争议,或者聘请专业的法律顾问协助处理。同时,为了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建议保留好所有相关的证据材料,以便在必要时提供给对方作为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