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恒泰天然气员工。。去年7月开始单位效益不好14个人停职。。说度过困难期再回去上班。每月工资1200元到前几天单位让回去签字离职。。补偿款1万元说是按劳动法补偿。。。。补偿条款按现在开始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因为停职后只有1200所以平均工资1600多。。然后每年补一个月。。。。这样公平么。。我们要打官司。。可单位说招回去上班。要考试。。要岗位调整。。明摆着为难我们。。我们该怎么办
2024-10-09 10:57首先,关于您提到的“平均工资”,这需要根据您的工作时间来确定。如果您在公司的工作时间为1年(即每个月工作满30天),那么您的平均工资应该是1200元/月x12个月=14400元。 然而,根据您的描述,您实际上只工作了不到9个月的时间,因此无法按照上述公式计算出正确的平均工资。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要求单位提供过去12个月的完整工资单和社保记录,以证明您的实际收入情况。 其次,关于补偿金额的问题,如果按照劳动法的规定,确实应该支付给您过去的12个月的平均工资作为补偿。但是,这个补偿金额可能不足以弥补您因停职带来的经济损失。因此,建议您与单位进行协商,看是否可以重新签订合同,并要求增加一定的补偿金。 最后,关于是否需要参加考试或岗位调整的问题,这通常是由单位决定的,而不是由员工自己提出的要求。如果单位认为这些是必要的条件,那么您最好尊重他们的决定,并尽快完成相关手续。 总之,您可以先尝试与单位进行沟通,了解他们提出的条件是否合理。如果双方未能达成一致,您可以考虑向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寻求帮助,或者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这个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