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2月份工伤,14年4月份工伤鉴定,认定为工伤了但是没评上级别。从这以后单位就按照最低工资标准的80%给我发工资。在唐山。怎么办
2025-02-21 21:46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职工因工受伤后,应当享受以下待遇。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工伤津贴; 医疗费、护理费等费用。 如果您的工伤鉴定结果为工伤,但未被评定为工伤等级,您可以要求单位按照法律规定支付您相应的待遇。如果您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可以向当地劳动保障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并要求单位支付相关待遇。同时,也可以考虑提起劳动仲裁或诉讼程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处理此类案件时,建议您聘请专业的法律顾问进行指导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