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企业工作六年,每年 去 签的劳动合同企业都没有把职工的那份给职工,职工也要不到,对于企业的行为我可以报案吗?
2025-04-11 12:27根据我国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将与劳动者订立的书面劳动合同文本交由劳动者保管。因此,如果企业未按照法律规定向员工提供劳动合同,则可能构成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第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侵犯了员工的合法权益。 如果您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了侵害,可以考虑以下几种途径。 与公司进行沟通协商,表达您的不满和要求解决问题。 如果情况较为严重,可以寻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帮助,通过投诉或者举报等方式维护自身权益。 如调解无效,可选择到法院提起诉讼,依法维权。 请注意,以上建议仅供参考,请根据实际情况具体分析,并在必要时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或帮助。同时,注意保护好个人隐私信息,避免因不当处理而引起不必要的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