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家印刷厂做印刷工人三年多,现在离职了。在工作的这三年多里这个厂没有跟我签劳动合同,并且社保也只给我交了后面两年多的工伤保险,其他保险都没有给我买。请问一下我可以怎么办?
2025-03-29 19:07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六条的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因此,该印刷厂未与您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违反了法律规定。 关于社会保险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如果您在工作期间被公司忽视了社会保险的缴纳,您可以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举报或投诉,要求补缴所欠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费用。此外,如果您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还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寻求救济,例如提起劳动仲裁或者民事诉讼。建议您及时收集相关证据材料,委托专业的律师协助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