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个文具店上班,当初没签合同,她说做满一年才招,她说不押工资,十号发工资,我答应了去上班,8月10号去上班,现在这个月她只给我结了20天的工资,这个月的工资她要下个月才发,她说从1号开始算工资,但是我现在需要做手术,不能上班了,可以要求她结清我所有的工资吗?还有我现在未成年17岁
17天前在您没有与文具店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的情况下,您的劳动关系并不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法律法规的保护。因此,在这种情况下,您可能无法获得法定的最低工资保障和劳动安全卫生条件。 关于工资发放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如果双方没有明确约定期限,则通常视为按月支付。如果您认为自己的工资被拖欠,您可以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举报,或者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至于是否可以要求结清所有工资,这取决于具体情况。如果双方有书面协议或口头承诺,且该协议或承诺已经实际履行,那么您可以据此要求结清全部工资。然而,如果没有相关证据证明您有权得到所有未支付的工资,您可能需要证明自己确实为单位提供了劳动,并且存在未能按时支付工资的情况。 作为未成年人,您的权益受到特殊保护。在处理任何争议时,建议您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确保您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同时,也建议您考虑与文具店进行协商,尝试达成和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