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做的临时工,上班之前也和老板讲好的,4.29下午上班,因为我有事情要离开,想让老板5.22号结账,老板硬拖,并且说了丑话,“你要是不想干现在就走人”,我一直笑脸相对,只好无奈离开,请问怎样才能拿回我应得的工资呢?谢谢您了
2025-08-02 23:07尊敬的客户。 根据您的描述,您与雇主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在劳动法中,劳动者有权获得其工作时间内的合理报酬。如果您认为自己有权获得未支付的工资,建议您采取以下步骤。 保留所有相关的书面证据,包括但不限于工资单、请假条等; 向雇主提出口头或书面的离职申请,明确说明您不希望继续工作并要求结算工资; 如果您的雇主拒绝支付工资或者拖延支付,您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如向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投诉,请求调解;如果调解不成,可以向当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请注意,上述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操作时请务必依据当地法律法规及实际情况进行处理。祝您维权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