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单位宿舍突发心脏病晕倒,到医院经抢救无效死亡,抢救时间不超过两个小时,算不算工伤,可不可以向老板索要补偿,抚恤金等!
24天前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职工因公受伤并经过及时救治,在规定的医疗期内(一般为6个月内)未再发生并发症的,可以认定为工伤。因此,在单位宿舍突发心脏病晕倒,并且经抢救无效死亡的情况,如果是在规定的医疗期内,可以视同为工伤。 至于是否可以向老板索要补偿、抚恤金等,这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首先,如果是由于工作原因导致的疾病或伤害,员工有权获得相应的工伤待遇;其次,雇主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支付医疗费用、误工费、护理费等;最后,家属可能还可以要求企业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以弥补其失去劳动力的损失。 总之,对于这类情况,应先通过合法途径寻求解决,如与单位协商、申请劳动仲裁等,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