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现在属于自离期间,我想咨询一下五月份的工资我能完整的拿到手吗?(公司有规定,旷工三天属于自离,旷一天扣三天的钱)六月一号到四号属于正常上班期间。目前是试用期与劳务签的合同,问了劳务说未做满三个月需要扣除八百,并说明合同上有这一条,这一项合理吗?是不是不符合劳动法?
9小时前根据您提供的信息,关于您的情况,以下是一些可能的考虑。 首先,关于您的工资问题,如果按照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您在自离期间应该获得剩余的工作时间的工资。但是,这并不意味着您可以完全获取所有的时间工资。 其次,关于扣除的金额,如果您认为该条款不合法或不合理,建议您联系专业的法律人士进行咨询和分析。他们可以提供更具体的法律意见和建议。 最后,对于合同中提到的“未满三个月”以及需要扣除800元的问题,建议您直接向公司提出异议并要求解释其合理性。如果公司的解释仍然存在争议,您可以选择通过正式的法律途径解决,比如申请劳动仲裁或者起诉至法院。 请注意,以上建议仅供参考,具体的情况还需要结合实际情况进行分析和处理。如果您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告诉我。